摘要:一、襄城区隆中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主任刘洪军酒后驾驶问题。2021年11月18日下午,刘洪军酒后驾驶机动车,行驶至襄城区隆中大道二广高速涵洞时,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。2021年11月19日,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洪军作出暂...
一、襄城区隆中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主任刘洪军酒后驾驶问题。
2021年11月18日下午,刘洪军酒后驾驶机动车,行驶至襄城区隆中大道二广高速涵洞时,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。2021年11月19日,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洪军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,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2022年3月,刘洪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二、襄城区欧庙镇杨威中学后勤工作人员曾志安醉酒驾驶问题。
2021年8月19日晚,曾志安酒后驾驶机动车,行驶至樊城区霁月路口时,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。2021年9月15日,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志安作出不起诉决定。2022年2月,曾志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2022年3月,曾志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。
三、襄城区卧龙镇街西村无职党员施小龙醉酒驾驶问题。
2022年1月20日凌晨,施小龙酒后驾驶机动车,行驶至樊城区海润名都门前路段时,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。2022年2月23日,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施小龙拘役二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2022年3月,施小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。
四、襄城区欧庙镇梁西村无职党员习鹏酒后驾驶问题。
2021年6月20日凌晨,习鹏酒后驾驶机动车,行驶至樊城区大庆东路与丹江路交叉口路段时,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。2021年6月21日,公安机关依法对习鹏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,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2022年4月,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来源|襄阳市纪委监委
编辑 校对|张晋滨